淮南生活
淮南市民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暨下一步工作谋划
今年以来,淮南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民政“三基”职责,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治理,从严治党、依法行政,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政综合评估优秀等次;市“脱贫攻坚”“安全生产”“平安建设”“政务公开”“市长热线”“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先进单位称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优秀通报等;淮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建引领推动。一是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市民政局党组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年度重大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巡回指导组,采取研讨交流、上专题党课、开展红色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精心组织系列活动。组织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开展以“守初心、办实事、暖民心、传党恩”为主题的党史学习教育征文,召开市民政局“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会,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开展“七一”慰问困难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永远跟党走”歌咏活动等。
2、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措施,保持了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2021年首次实现市域城乡低保统筹,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671元/人/月;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200元提高到200元、400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监测、预警、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帮扶机制,全面实现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本市户籍居民在实际居住地实现低保、特困就地可办、两残补贴跨省通办。全市13余万名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100余名孤弃儿童全部纳入动态保障。截至11月底,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0.4万人次,发放保障金5.42亿元,城乡保障面分别达1.2%、4.14%;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57亿元、护理补贴721万元;发放两残补贴5327.4万元;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7%;累计为3883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67万元。“送温暖、送清凉”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37人,20人办理了落户安置,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63.6万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达186家,运营床位23461张。一是顶层设计。加快《淮南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进进度,加紧研制《淮南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启动制定《淮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实施《淮南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100%,10.26万名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发放率100%。二是医养结合。44所15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全部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所有养老机构均与当地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开通老人就医“绿色通道”;成功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3家,省级医养结合社区示范中心7家。印发《关于深化全市民政领域购买社会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市辖区5661名特困人员办理住院护理保险。三是项目带动。安排91.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33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在田家庵区实施老年食堂建设试点,解决困难、高龄老人吃饭难问题,目前已惠及老人5000余人次;在八公山区实施“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为困难老人或特殊家庭建设照护床位20张以上,目前已完成30余户家庭;在谢家集区实施“三边”(身边、床边、周边)试点,服务老人2000余人次。实施“智慧养老”工程,将“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升级并入5612349云服务平台,以淮南市居家(智慧)养老平台为支撑,推进智慧养老进社区、进家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年均10万人次以上。全市成功创建4个省级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各项验收已全部完成,运营方案正在报批。四是常态防控。实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方位开展督导检查,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实现零感染,守住了民政疫情防控主阵地。
4、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儿童福利。完善3.14万名留守儿童、2946名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库,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分散和集中抚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至1100元/人/月、1550元/人/月。截至11月底,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保1113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1419万元;111名孩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范围。全面实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评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